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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第十三期“旗帜讲堂”的通知
2024-05-13 11:30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根据《辽宁大学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学校将开设第十三期“旗帜讲堂”,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5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二、培训地点

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蔡冠深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全校实职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

四、课程安排

  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主讲人:杨小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原副主任、教授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好本单位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干部参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参加培训的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精神,强化学员意识,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提前15分钟扫码签到并到指定位置就坐(座位安排另行通知),不得替学、旷课、迟到、早退。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干部出勤情况的考核,上课期间进行不定时、不限次点名,全程跟班掌握干部学习情况。

干部年度因课、因公、因病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次,参训和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于51317:00前,统一将会议回执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lnuzzbgbk@126.com

联系人:冷丰

联系电话:024-62202221

附件:《会议回执单》

 

党委组织部 

   校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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