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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辽宁大学2021—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2024-06-05 15:01  

各二级党组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安排,全面展示学校党建工作成效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勇担使命、砥砺初心,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中走在前、作表率、当先锋,学校党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名额

表彰对象2021年以来,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选均应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基层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以及机关党群部门工作人员。

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80人,其中,一线教师33人,管理服务人员27人(原则上,一线辅导员不少于5人、教学辅助人员不少于3人、一线工人不少于2人),离退休人员4人,学生16人(含本科生、研究生);优秀党务工作者30人,原则上,基层党支部书记(教工)12人,专职组织员6人,其他党务工作者12人;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原则上,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10个,基层党支部20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振兴新突破创造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3.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教工党员要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学生党员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刻苦钻研,成绩优异,遵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并取得较好成绩,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实绩突出,密切联系师生,得到师生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且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工作安排,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开展党建活动并取得实绩,有效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积极贡献。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政治核心作用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推进党建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贡献。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2.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二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能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本单位业务工作一般应排在全校前列。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3.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内容形式、途径方法创新。认真执行党建工作半年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深入落实“对标联创”等党建重点任务,做到“五个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师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责任。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层层立标杆,人人做表率,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4.认真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开展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成绩突出,统战工作取得实效。

(四)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员和师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2.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深入落实“对标联创”等党建重点任务,对标“七个有力”,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教工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深入推进“校园先锋工程”,广泛开展“一访、三联、四谈”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宗旨意识,结合教学科研、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等工作,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得到群众认可。

三、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教工正式党员数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在职教工)推荐名额。教工正式党员每50人可推荐1人,不足50人的可按1人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离退休人员)推荐名额为4人,离退休工作处可推荐3人,外国语学院(武圣校区)可推荐1人。以学生正式党员数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推荐名额。学生正式党员10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人,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人。

2.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机关党委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

3.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先进党支部各1个。

四、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65日—611日)。各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推荐名单要经二级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后上报。推荐材料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优秀个人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须进行排序。

2.初评阶段(612日—616日)。党委组织部审查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材料,在征求人事、纪检监察及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3.确定阶段(617日—621日)。党委组织部对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五、评选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此次表彰以二级党组织为推荐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在综合本单位全体党员、一定范围一定数量的群众、民主党派人士等各方面意见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2.明确工作要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等基层岗位业绩突出的党员倾斜。推荐的党组织近5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和舆情事件,党员、干部未出现违纪违法或被问责的情况;推荐的党员及党务工作者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学生不得存在违反校规校纪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原则上,近五年已获同类奖项者不再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不可兼报;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3.注重氛围营造。各单位要把此次表彰活动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力抓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关键举措,深入挖掘,广泛宣传,树典型、立标杆、带整体,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奋进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查把关和报送工作,主要包括:(1分类填写“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123,分类排序);(2)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上述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请各二级党组织于611日(星期二)前,统一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uzzb@126.com,邮件注明:××单位校级“两优一先”推荐材料。

   : 宁  

联系电话:62202385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汇总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汇总表

4.推荐和审批表

5.关于填写表格和文字材料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2465


附件【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关于填写表格和文字材料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推荐和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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