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对标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学校“党建领航”攻坚行动,有效激发“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切实增强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结合实际,现就组织开展辽宁大学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辽宁大学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要点
各验收单位重点参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附件2)、《辽宁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3)和立项申报提出的建设目标,落实重点任务情况,突出特色亮点和建设成效,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一是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创新党支部建设,落实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二是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情况;三是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四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一融双高”,以党支部建设引领推动本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五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作用,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党支部战斗力等情况;六是所在二级党组织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期间给予的政策待遇和保障条件等情况。
三、结项验收方式
(一)提交验收材料
1.辽宁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结项验收申报书(附件4,篇幅严格限制在2页内,正反面打印);
2.优秀案例或特色支部工作法(模板参照附件5,800-1000字);
3.建设情况汇报PPT(时间为5分钟,制作比例为16:9)。
(二)组织开展评审
党委组织部拟于3月下旬组织召开现场验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与结项验收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相关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学校综合工作室建设成效和评审情况等,对验收单位给予优秀项目、合格项目、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四个等次评定。同时,评选一批优秀案例或特色支部工作法,予以重点推介宣传。
四、强化结果运用
1.对于结项验收优秀、合格的工作室,学校将作为教育部、辽宁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推荐对象,作为各类评奖评优重点考虑对象,并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在日常建设中予以相关支持。
2.对于结项验收暂缓通过的工作室,将延长1年创建时间进行验收整改,此期间不予经费支持。
3.对于结项验收不通过的工作室,取消其辽宁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命名。
五、明确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二级党组织指导验收单位认真梳理总结,充分做好结项验收相关工作。请各单位于3月11日(星期一)前,将经由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并加盖党组织章后的结项材料一式一份(附件4、附件5、建设情况汇报PPT)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uzzb@126.com,邮件备注:某某单位“双带头人”工作室结项验收材料。
联系人:宁 欣
联系电话:62202385
附件:
1.辽宁大学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名单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3.辽宁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辽宁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结项验收申报书
5.优秀案例或特色支部工作法(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