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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党建工作报告的通知
2023-12-06 09:42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度党建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2023年度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辽宁大学2023年组织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配齐建强专职组织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化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持续开展“一融双高”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辽宁大学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辽宁大学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净化省管高校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辽宁大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二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开展“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推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学代会工作情况,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5.落实《辽宁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强党建、优教育、育人才”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的实施意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情况。

6.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4年重点工作。

二、撰写要求

报告要认真总结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突出创新举措和取得成效,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注重用数据、事实说话,防止虚、空、飘,文字不超过3000字。

三、报送时限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220日(星期三)前,将党建工作年度报告(一式一份)经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lnuzzb@126.com(主题请注明“某某单位2023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字样)。

联系人:宁

联系电话:62202385

 

 

 

党委组织部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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