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对校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开展的专门学习、专题研究、专项部署情况,推进党建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度融合情况。
2.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情况,充分发挥集体领导核心作用情况,基层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情况。
4.基层党组织设置及按期换届情况,“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配备、履职及发挥作用情况。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党徽党旗管理、使用情况,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情况。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查、党委组织部材料审查、学校基层党建调研指导组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三、相关要求
请文学院、历史学部、经济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广播影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日本研究所、图书馆、后勤发展集团、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人事处、社会科学研究院、档案馆等17个基层党组织,将2021-2022年度“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于11月21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