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省内中小学校党建重点、热点及难点工作的研究,引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事业发展,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2021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省委教育工委项目申报要求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现将学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项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
二、申报内容
专项课题应重点围绕党组织政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品牌建设、党务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设计。课题可以从《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题,也可围绕中小学校党建相关工作自主确定选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课题的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6人(不含申报人)。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2.专项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不能延期,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结题时可提供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6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汇总表》电子文档需发送至lnuzzb@126.com(邮件注明:XX单位2021年中小学校党建专项课题)。
2.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课题论证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汇总表》的电子版务必确保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按省委教育工委规定申报数量上报。
附件:
1.2021年度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专项课题申请书
3.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中小学校党建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