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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9-07-08 11:1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今年,我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普遍任期届满,应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富有活力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为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换届方案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

1.起草《工作报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过去一届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谋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新的任期目标,认真起草《工作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2.提交会议请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等。经学校党委研究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3.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不低于委员名额20%的差额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向学校党委报送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召开党员大会。经学校党委研究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报告和委员分工情况。

学校党委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情况进行批复。

(三)党支部换届选举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本着有利于开展组织生活、有利于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组织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换届选举。

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由分党委、党总支汇总党支部书记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上述所需有关材料参考示例见《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汇编》。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相关工作制度和要求,认真把换届选举工作做细做实。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党组织要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党章、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3.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上一届委员会主持;新调整、增设的党组织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指导。

             

 党委组织部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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