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红色基因传人”评选命名活动的通知》(辽组明字[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红色基因传人”推荐和审批表》(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章,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及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请于7月19日(星期四)中午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lnuzzb@126.com。
附件:
1.“红色基因传人”通知
2.“红色基因传人”推荐和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