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概况组织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2018-07-27 11:0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2018年第三季度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抓好自主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著作;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www.lndj.gov.cn)、辽宁先锋微信公众号(lnxfwx)参与新时代党建基本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

二、开展专题研讨。7月底前,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以“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为主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

三、上好主题党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基层党支部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组织党员集中接受学习教育。要创新情景互动式党课、微党课等做法,建好用活新时代学生讲习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

四、学习宣传典型。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郑德荣等7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全省“两优一先”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营造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每个支部都要作出具体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党委组织部

2018年7月6日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下载专区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
学校地址: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编:110036         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