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的通知》,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校优秀专家推荐工作,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优秀专家推荐工作,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选出来,确保推荐质量。
2.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星期二)前,将《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第7页无需盖章)、有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10份),连同《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附Excel表格电子版)、人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含推荐序)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人选推荐考察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相关信息与材料。《评选通知》、人选推荐表及人选名册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62202385 6220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