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加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书记”推选活动。学校党委按照高校党委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我身边的好书记”推选活动,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推进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现和选树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业绩培育一流人才的良好舆论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推选对象
基层党支部书记、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
三、推选条件
1.信念坚定。心中有党,党性意识强,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2.为民服务。心中有民,密切联系师生,经常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联系群众的核心,是党员群众的贴心人。
3.勤勉务实。胸怀事业,投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献身党的教育事业,致力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践行立德树人、带动事业发展的领路人。
4.敢于担当。心中有责,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攻坚克难的堡垒,是基层党支部的带头人。
5.清正廉洁。心中有戒,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是为人正直、廉洁从教的表率。
6.业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担任党组织书记两年以上,所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显著,本人或支部曾获校级(含)以上表彰,是师生公认的好书记。
四、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书记或副书记1人,基层党支部书记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五、推选程序
1.基层单位推荐。采取党员群众推选、组织把关推荐的方式,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层层择优推荐。
2.专家评审。学校党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评选,确定3名我校拟推荐为辽宁省高校“我身边的好书记”预备人选。
五、报送材料
请各高校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lnuzzb@126.com。
1.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的推荐表
2.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的汇总表
3.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采用通讯体裁,自拟题目,可选取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几个突出事例,倡导用事例展示事迹、用数字说明问题,文字鲜活生动,富有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