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应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一般以机关中的科室,院系中的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划分。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或调整小组。
——摘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第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