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
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