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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如何处理?
2017-05-31 14:30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用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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