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高校党组织生机、活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学校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辽宁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从高校实际出发,提出了对于优秀青年教师、计划内招生的本科生、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要求,在突出政治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综合评定标准,切实体现了“优中选优”的标准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我校共有党员4653人,其中学生党员2409人,教职工党员1605人,离退休党员6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