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及其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基层党建工作研究、督导及评议考核等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籍管理、党内统计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党内表彰、党内走访慰问、重点对象帮扶等工作。
5.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因公出国政审工作。
7.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
8.负责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9.负责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干部档案工作。
12.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13.负责扶贫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选调生报名和推荐工作。
15.完成学校党委部署的其他工作。